(原则上仅适用于直接到馆办理。对于通过‘中国领事’APP办理的申请人,请按APP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此须知材料仅供参考。)
普通护照/旅行证颁发
一、适用人员:
首次申办护照、旅行证人员(持有护照、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等人员请查看“普通护照/旅行证换发”)。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及附表;
(二)2张证件照片;
(三)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仅适用于国内出生人员,如有);
(四)对于在境外出生的中国公民,另需
1.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在未成年人出生时持有的外国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
(五)使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此类申请因需核查身份、国籍等,办理时限将根据个案情形而定。
普通护照/旅行证换发
一、适用人员:
(一)普通护照或旅行证过期人员;
(二)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或旅行证有效期不足半年人员;
(三)普通护照或旅行证签证页即将用完(不足4页)的人员;
(四)因更改姓名而申请换发护照。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及附表;
(二)2张证件照片;
(三)护照、旅行证或出入境通行证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四)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办证,到场的监护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等);
2.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关系凭证。
(五)换发同时申请更名的申请人,需另提供以下材料:
1.在国外出生且国内无户籍成年人需更改姓名,需出具书面声明表示将承担因更改姓名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2.未满16岁的申请人,需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同意,双方无法同时到场的,由一方携带另一方经公证的书面同意书到我馆办理。
(六)申请旅行证换发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有关证件,应提供书面证明;
(七)使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护照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护照等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起,正常情况下为10个工作日。旅行证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起,普通件为4个工作日,加急件为3个工作日,特急件为2个工作日。如我馆认为个案情形特殊需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办理时限会有所延长。
普通护照/旅行证补发
一、适用人员:
护照、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遗失、被盗、损毁不能使用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及附表;
(二)2张证件照片;
(三)护照或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说明,内容需包括“我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办证,到场的监护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等);
2.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关系凭证。
(五)申请旅行证补发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有关证件,应提供书面证明;
(六)我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1.旅行证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起,普通件为4个工作日,加急件为3个工作日,特急件为2个工作日。2.此类申请因需核查持照情况等,办理时限将根据个案情形而定。
普通护照/旅行证姓名加注
一、适用人员:有正当合理合法理由需要在护照或旅行证上加注姓名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三)出生证、结婚证、居留证等涉及加注姓名,且在当地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四)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姓名加注,需要一位法定监护人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意见。到场的监护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等);
2.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关系凭证。
(五)使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1、加注的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护照(旅行证)等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起,普通件为4个工作日,加急件为3个工作日,特急件为2个工作日。如我馆认为个案情形特殊需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办理时限会有所延长。
因公护照换发、补发
一、适用人员:
(一)持用的因公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半年或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公派常驻人员等;
(二)持用的因公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不能使用的公派常驻人员等。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2张证件照片;
(三)护照原件(仅适用于护照换发情形);
(四)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如有);
(五)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的情况说明(仅适用于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补发情形),内容需包括“我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六)其它使领馆要求补充的材料。
请注意: 因公护照换补发需由国内派出单位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使领馆将根据国内原发照机关的通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人员护照如在国外损毁、遗失或被盗,应由团组团长出具相关证明,相关人员向使领馆申请旅行证回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