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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民前往澳门
2026-11-05 04:59

一、外国公民前往澳门是否需要签证,请查阅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信息。

二、孟加拉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公民,除持外交护照人员可享

    免签待遇外,其他人员需提前办理签证。详情请参阅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网站。

三、除上述6国外,不享受免签待遇的外国人,原则上可在抵达澳门时办理入境许可

  (口岸签证)。

四、向我馆申请赴澳门签证要求

    (一)办理方式

          请向中国驻格林纳达大使馆递交申请。

    (二)材料要求

          1、护照: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澳门签证申请表》;

          3、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4、其他材料:请查阅澳门治安警察局网站要求。

五、办证时限和收费标准

    (一)我馆可自行审发的签证:

          普通件:3个工作日,78东加元。

          加急件,2个工作日,每份加收70加元加急费。

          特急件,1个工作日,每份加收100加元特急费。   

      注:个案情况不同,具体审发时间以我馆通知为准。

     (二)需转送澳门治安警察局审批的申请,除签证费外,递交申请时还需缴纳每份56东加元

          的联系费。

    (三)支付方式

          我馆目前仅支持东加元现金收款。

    (四)联系方式

            电话:1-473-4099898(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4:00)  

          邮箱:consulate_grd@mfa.gov.cn

六、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联系方式

    地址:澳门氹仔北安新镇土区出入境事务厅大楼外国人事务警司处

    电话:00853-88970601,00853-88970602

    传真:00853-2872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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